澎湖縣馬公市中山國民小學111學年度午餐供膳人員(廚工)甄選簡章
壹、依據:依澎湖縣政府訂定之午餐供膳人員僱用條件規定辦理。
貳、甄選名額:1名(具中餐丙級廚師證照優先,其次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)。
參、甄選資格:
具中餐丙級廚師證照為佳。
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需出具3個月內之身體健康證明(經公立醫院證明無法定傳染疾病、肝炎、肺結核、皮膚病等)健康檢查項目應包括X光、血清、皮膚、糞便、傳染性眼疾、肝炎(至少要有A型肝炎檢查)、傷寒、肺結核等傳染疾病之檢查。如報名時不及檢附,可於錄取報到時繳驗。
身家清白,無不良紀錄。
同意辦理加入勞保。
同意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(若曾在他校服務過者,應附離職同意書)。
同意簽訂僱用契約。
肆、簡章索取:即日起於上班時間內,上午9時至11時,下午2時至4時,逕洽中山國小辦公室;或於澎湖縣教育處網頁(http://www.phc.edu.tw/)與本校網頁(http://www.csps.phc.edu.tw/ )下載。
伍、報名時間:(一次公告,多次甄選)
一、第一招:111年7月25日星期(一)上午08:30至10:30。
二、第二招:111年7月26日星期(二)上午08:30至10:30。
三、第三招:111年7月27日星期(三)上午08:30至10:30。
※若前一招已公告甄選錄取名單,則下一招即停止辦理報名。
陸、報名地點:中山國小辦公室(總務處)。(TEL:06-9211342轉30)。
柒、報名手續:限親自或委託報名,不受理通訊報名,並請備妥以下文件:
填具報名表(請詳填各欄,並貼最近三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張,請張貼於報名表)。
繳驗證件正本及影印本(正本驗畢當場發還。所有影印本,均請加簽名蓋章,自負法律責任)。
國民身分證,檢附正本核驗。
進用資格之相關合格證明文件,檢附正本核驗。
三、委託報名者加繳委託書乙份。
捌、甄選日程、地點:(如遇不可抗力因素,則延期甄選,時間另行通知)
一、第一招: 111年7月25日(星期一)上午11時00分。
二、第二招: 111年7月26日(星期二)上午11時00分。
三、第三招: 111年7月27日(星期三)上午11時00分。
※請於上午10:50前於本校藝術教室完成報到及抽籤,未報到者視同棄權;
上午11:00開始口試,如唱名3次皆無回應則以棄權論。
※若前一招已公告甄選錄取名單,則下一招即停止辦理。
四、地點:中山國小藝術教室、校長室、廚房。(地址:澎湖縣馬公市案山里25-6號。TEL:06-9211342轉30)
玖、甄選方式及標準:
一、口試90%-(含衛生常識、烹調知識、工作經歷、態度舉止等)。
二、特殊加分10%-(中餐丙級廚師證照以上或本校學生家長、志工)。
拾、錄取方式:
一、甄選結果,依總分高低錄取(若同分時,以具中餐丙級廚師證照者為優先錄取條件),總分低於(不含)70分者不予錄取,其餘列冊候用,並候用至112年6月30日。
二、錄取名單確定後,於甄選結束當日下午5時前,公告於本校首頁(http://www.csps.phc.edu.tw/ )。
拾壹、應聘手續暨相關規定:
公告為錄取者,最遲應於錄取公告隔日下午4時前,攜帶原繳驗之合格證書及身體健康檢查報告書,親自到中山國小辦公室(總務處)辦理報到事宜,逾期以自動棄權論,並由冊列人員依序遞補聘用。
聘用期間:
自111年8月30日起至民國112年6月30日休業式結束日止(依澎湖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府教體字第09200220661號函及府教體字第0970801313號函修正,每學年簽約一次,期滿表現優良者重新簽訂僱用契約,若未期滿即離職,則由候補人員依順位遞補)。
工作時間:
學生上學日之上午08時至14時(含休息)計6小時,期間內必須將工作收拾完畢,廚房清掃乾淨為止。
應聘人員待遇:
依照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時薪168元計薪(含自付保費、退休準備金等,如遇基本工資時薪調整,則隨同調整),每月依實際工作時數支薪,固定於隔月月初發放。另視工作狀況給予工作獎金。
學校另行支付機關負擔勞保、健保、退休儲金及職災等費用。
應聘人員於111學年度第2學期休業式前即離職或期滿未同意重新簽約者,依甄選候用名冊依序遞補。
拾貳、其它:
甄選日程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時,考試得延後舉行。
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考資格、證明文件,如於錄取聘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均註銷應聘資格及無條件解聘,並應負法律責任。
其他未訂事項依【澎湖縣學校午餐工作手冊】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