澎湖縣11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小書創作比賽實施計畫
一、依據:經濟部能源局110年度能源教育推動中心實施計畫。
二、目的:為推動節能減碳與能源基礎教育,充實學生節約能源知識,提升學生語文及藝術創作能力,並落實能源教育全面推廣意涵,以有效達成節能減碳之目標。
三、辦理單位:
指導單位:經濟部能源局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主辦單位:澎湖縣政府
承辦單位:澎湖縣馬公市文澳國民小學
四、收件時間:
(1)能源小書作品請於110年9月2日(星期四)至9月3日(星期五)每日上午8時起至下午4時止,送至承辦學校學生事務處。
(2)學校報名總表(如附件)請於收件時間內寄至penghu.alf@gmail.com
五、比賽組別:以110學年度在籍學生為準(即報名時的就讀年級)
(1)國小高年級組 (2)國小中年級組 (3)國小低年級組
六、參加件數:每校至少繳交2件作品參賽。
七、比賽規則:
(1)內容:以節能減碳之學習經驗與體驗為範疇,關心再生能源(水力、風力、太陽能、生質能等)之開發與運用,呈現節能減碳之具體作法及重要性。
(2)規格:封面及內頁以不超過A4大小為限。
(3)題材:以文字、繪畫及生活體驗進行創作、頁數、材料均不限。
(4)作者:每本小書之作者以一位為限(請將報名表固定於封底)。
八、獎勵:(1)各組錄取特優3名,頒發獎狀及禮券2,000元;優等5名,頒發獎狀及禮券1,500元;佳作10名,頒發獎狀及禮券800元。(作品成績未達得獎標準則從缺或不足額錄取)
(2)各組得獎之指導教師限一人,給予指導獎狀乙紙,各組指導教師不重複給獎,且指導教師給獎以參加學生之該校教師為限。
九、評審:聘請本縣專長教師或專業人士評審。
十、評分標準:
(1)圖畫創作40%(想像力佔20%、色彩構圖佔20%)
(2)文字內容40%(創意思考佔20%、文字運用佔20%)
(3)版面設計20%
十一、參加之作品必須為作者個人之創作,不得有抄襲、剽竊、篡改情事,且未曾參加縣內其它比賽獲獎。如有上述情形,一經查覺,取消得獎資格。若涉及抄襲、模仿之相關罰則,由送件者自行負責,主辦單位並有得獎作品之複製、展示之權利。
十二、作品不辦理退件,主辦及執行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宣導範圍內,得將參賽作品以不限時間、地點、次數作為公開推廣之用,不另給酬。
十三、辦理本項活動人員由縣政府依權責敘獎。
十四、本要點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之。
附件1:報名表(每一作品一張)
澎湖縣110年度國民小學 能源小書創作比賽 ◎作品編號: (由收件單位填寫) |
澎湖縣11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小書 創作比賽著作權聲明暨授權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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組 別 |
□國小低年級組 □國小中年級組 □國小高年級組 |
本人同意澎湖縣能源教育推動中心基於「個人資料保護法」規定下,蒐集和利用報名表之資料。 本人參賽作品為原創作品,無抄襲仿冒、翻譯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形。若有抄襲等事實,我願意取消得獎資格,並接受法律上可能處罰。 參賽作品同意主辦及執行單位於非營利目的之宣導範圍內,得將參賽作品以不限時間、地點、次數作為重製與公開推廣之用,不另給酬。 此致 澎湖縣能源教育推動中心 聲明人: (簽章)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|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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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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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/年級 |
國小 年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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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導老師 (必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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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請將報名表自行固定於封底
附件2
澎湖縣110年度國民小學能源小書創作比賽學校報名總表
編號 |
組別 |
學校 |
年級 |
姓名 |
書名 |
指導老師 |
備註 |
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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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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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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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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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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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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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學校報名總表請於9/3(星期五)前寄至penghu.alf@gmail.com